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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建设处工作主要分为学科建设、科研管理和设备管理三方面,主要工作职能如下:
1、负责与学科建设相关的高等教育研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、为学科发展的战略决策提供支持。
2、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;负责新办专业及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组织工作。
3、负责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、检查与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学校各项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登记、检查与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、鉴定、推广及各级科研奖励的推荐与申报工作。
6、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合同的审查、登记与管理。
7、负责校内科研机构设立与撤销的申报、运行情况的检查等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。
9、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、验收、调配与报废审批等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及科研日常管理工作。
11、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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