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务人员守则

 


1、贯彻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和相关的工作条例;
2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,详尽地了解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政策、法规,自觉贯彻执行;
3、坚持原则,清正廉洁,办事公道,不徇私情,不谋私利,克服官僚主义;
4、热爱本职工作,工作认真负责,全力以赴,办事准确、迅速, 保证质量,讲究工作效率。工作中要解放思想,敢于创新;
5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遵守劳动纪律和规范,严肃地执行工作纪律、工作规程,认真履行职责,上班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在上班时间办私事,不乱窜办公室,不在办公场所聊天;
6、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,刻苦钻研本职业务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、政策水平、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;
7、注重调查研究,理论联系实际,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做到实事求是;
8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增强组织观念,服从组织领导,接受群众监督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;
9、识大体、顾大局、讲团结、讲协作,相互支持,相互帮助,与同事和睦相处,不扯皮、不推诿,齐心协力搞好工作;
10、热情服务,有礼有节,待人和蔼、耐心、遵守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财物;
11、仪表端庄,举止得体,注重语言美。树立校务工作人员良好形象。
12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
13、加强保密观念,严守党、国家和学校机密。